我院开展月度(5月)实验室安全检查

发布人:黄荣

实验室是从事科学研究与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安全运行是事关学院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师生安全与健康。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我院党委书记何晓钟、副院长王伟涛、副书记张照和安全员张岩于2022年5月13日对学院海琴4号的科研与教学各实验室逐一进行了月度(5月)安全检查。在检查中院领导现场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提醒并督促师生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规范。

 

 

在5月13日上午的检查过程中,何晓钟书记了解了科研实验室的整体建设进展情况,询问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强调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他再次强调实验室务必认真执行管理台账制度,对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登记和实验设备使用登记。检查组对实验室各种设备的操作、管线安全状况、气瓶的存放与使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检查,要求学院实验室安全员跟进、落实、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定期对学院各实验室进行巡检,确保安全规范落实到位。检查组对所有实验室化学用品的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存储的化学用品是否账物相符,化学物品是否合规使用等进行了检查,指明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措施,再次强调相关老师和学生务必落实整改要求。

 

 

5月13日下午,检查组主要对教学实验室进行了逐一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设备的使用流程、设备使用登记以及个人防护设备的配置情况,并对冲淋装置现场试水测试;此后重点检查了学院已购置的气瓶相关安全情况,对气瓶放置及使用规范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实验室限期完成整改。

针对近期珠海出现的暴雨等极端天气,检查组逐一巡查了实验室的门窗以及海琴四号楼的防水情况。针对部分实验室出现漏水的现象,何晓钟书记现场协调总务和物业人员仔细勘查漏水的原因,要求总务和物业人员务必解决漏水的问题,确保全院实验室安全运转。

 

 

       5月13日晚,检查组总结了学院科研与教学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实验室负责人员与实验室安全员举一反三,排除安全隐患,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适时修订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为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初审:黄荣

审核:张照

审核发布:何晓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