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课题】 | 科技创新平台开放课题业务办理指引——基地处业务

发布人:董一静

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野外科考台站等)所设置的开放课题申报、立项、结题主要由基地处徐理军老师负责【请先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相关业务审核及审批后联系科研院】

 

开放课题课题各类事项办理指引参考附图;

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的附表详见附件;

 

附:开放课题管理注意要点

间接费/管理费:原则上按项目来源单位管理办法/要求提扣间接费,无明确要求的应提扣5%管理费;不予提扣管理费的情况需提供对方的管理办法等佐证材料;

税费:开放课题合同书一般无法开具行政往来票据,如果项目来源单位要求中大出具财政票据,请做3.36%的税费(预算科目放在直接经费-其他)用于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对方要求不要求财政票据,学校财务可以提供财务处盖章的银行回单(免税,无需做额外预算);

知识产权:要求中山大学所有,或甲方与中山大学共有;

请各位老师与科研秘书多多沟通,共同做好开放课题项目管理!

科研院基地处负责人联系方式:徐理军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0894;邮箱:xulijun@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