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前身为中山大学矿物地质系,创建于1924年,是中山大学最早设立的院系之一,是我国综合性大学中最早创办的地质学教学和科研机构之一,在地质学界享有盛誉。创系之初,依托该系于1927年成立“两广地质调查所”,开创了中国人西沙科考和两广地区地质调查之先河。许多著名学者,如米士、朱家骅、谢家荣、冯景兰、杨遵仪等曾在此执教,培养了包括陈国达院士在内的一大批杰出人才,是我国地质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院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培育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英才,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学院现有教职工103人,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3名、国家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28人次和一批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形成了一支结构优、水平高、活力强的教学科研队伍,打造了一批高水平科研平台,为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目前在校本科生262人,研究生406人。现有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质工程3个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具有地质学和地球物理学“本—硕—博—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地质学、地球物理学、资源与环境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地质学、地球物理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学院重点围绕地球科学基础前沿研究、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建设谋篇布局,力求建设具有“国内特色、国际知名、不可替代”的地学研究与人才培养高地。百年来,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地学人才近4000人,成为中山大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中坚力量之一。
近年来,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累计投入超过1.5 亿元建设学科平台,建有广东省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探查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地球动力作用与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深地探测与地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个省级平台。2020年,学院整体搬迁至珠海校区,大力扩充完善了地质矿物博物馆,现有展区面积超2000平方米,设有矿物岩石标本和古生物化石、珠宝玉石、硅化木、大化石、虚拟仿真实验室、中国地震台网实时监测大屏等陈列展示区,展出馆藏中的2000余件精品。2022年地质矿物博物馆入选“珠海市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地质矿物博物馆博采物华演绎乾坤万象,弘扬传统培育国之栋梁。
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人数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99)。
我院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6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四级≥480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426分,或者托福成绩≥90分(老托福成绩≥58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或其他语种相关语言水平证明;
3.获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过的境外学位、学历证,或获得国际认可的资格证书。
(六)《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enroll.sysu.edu.cn/),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无须缴交)。具体时间和要求见《中山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501)。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上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并于11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至:(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四号楼C304),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按要求依次将证明排序汇编成1个PDF文档)。
1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考核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
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5年12月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600分。
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能力考核统一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
面试
1、考核小组面试
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考核面试工作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安排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小组面试包括《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考核》。其中《外国语》100分、《综合能力考核》300分。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以随机方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
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所报考学科方向导师组综合能力面试
在考生成功通过考核小组面试后,考生参加所报考学科方向导师组综合能力面试,与报考学科方向导师组面谈,导师组在面谈中重点考察学生的研究基础、科研素养与潜力等。导师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200分,由参加面试的导师组打分。
六、录取
(一)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总和。按照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考核者;
2.外国语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240分或导师组面试成绩低于1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三)不接受破格申请。
(四)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改报志愿。
(五)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生改报志愿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七、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八、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 https://xxgk.sysu.edu.cn/cat/122,见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依照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照《中山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均参照本简章执行。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本简章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单位:中山大学地球科学工程学院
地址:中山大学地球科学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086,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wangyk57@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学院官网,网址: http://gs.sysu.edu.cn/,查看教务教学-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