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费管理 |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科研〔2026〕4号

发布人:董晓涵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效益、规范经费管理,学校修订了《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经2026年第4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