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通知 | 关于填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填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所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不含当年结题项目),填报清单见邮件通知。
二、填报形式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平台(登录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截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12月28日前提交;
二级单位请于2023年1月4日前完成审核。(二级单位作为项目实际承担及监管单位,请认真负责完成此项工作。)
四、《项目进展报告》填报的具体要求
1.项目进展报告将是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审计监督等后续工作的溯源查询重要依据,应据实、详细描述,不能过于简单,否则将不予通过。研究中遇到的不可抗力及其它问题均应在“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中如实说明。
2.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项目进展报告中不出现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基本信息页包括已拨入经费(系统自动生成)和已使用经费数的填报,如已使用经费数为0,请在“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处简要说明,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预算执行并抓紧经费使用进度。
已使用经费数:各学院老师可登录中山大学财务信息门户(http://finance.sysu.edu.cn:8800),依次点击“经费查询系统”、 “个人项目查询”、“个人项目列表”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收支明细表”、“收支汇总表”即可查询项目相应财务信息(请汇总整个项目执行期的收支数据),并可导出Excel格式文件(无外拨合作单位的,“收支明细表”/“收支汇总表”中的支出数即为已使用经费数;有外拨合作单位的,请参考注意事项③)。
统计请注意:
- 经费使用情况请以收支明细账、收支汇总表等为基础,按照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填写,冻结金额不能计入支出。
- 填写单位为万元。
- 涉及外拨合作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请根据合作单位提供的经费支出数据和学校财务系统中的经费支出数据汇总填报。不可将外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直接作为支出。
各医院请参照上述要求按照本单位科研与财务管理部门指引做好填报。
4.项目进展报告“一、重要研究进展”部分中需要详细描述重要结果和结论,不能过于简单(建议提供关键图片数据等),涉及的图片、表格、公式请在相应的地方标注顺序号(见附件图1……)并在附件上传。
5.项目所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专利等成果,应为本年度(2022年)发表的成果,并请通过ISIS系统直接链接登录“成果在线”导入,发表论文请注明发表时间、卷期号等并按要求标注作者,未接收的论文不得上报;成果应在附件上传。请注意:专利只能列入2022年度当年申请的,或者执行期内申请且2022年授权的专利。非项目执行期申请但在2022年度获授权的专利不得列入。
6.预算科目间涉及经费调整的,需在项目进展报告“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部分具体说明,以备日后审计检查。预算调整需经依托单位审核的,要说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开展过程中,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项目组成员,需要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如未办理人员变更手续,请不要在进展报告中提及人员变更。
8.附件上传:研究相关的数据和结果(图表形式);本年度发表的论文等成果。
9.不涉及相关内容的请填“无”。
联系人: 科学研究院纵向处 范丹琳,冯春华,贾晓华
联系电话:020-84111595/84115962/84114567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020-84111020,cwckyk@mail.sysu.edu.cn
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