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费管理 |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通知-中大科研〔2021〕56 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过程管理,规范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审批程序,根据国家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和赋予基层单位科研管理自主权等相关改革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中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经中山大学2021 年第 35 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2021 年 12 月 12 日
国家科技管理办法 | 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15〕号国科金发计〔2015〕号
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15〕号国科金发计〔2015〕号
各局(室)、科学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业经2015年5月12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
(2015年5月12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复审工作,充分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保证科学基金评审的公正性,根据《国家自然科
项目经费管理 |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科研项目劳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科研〔2025〕13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学校科技事业发展,学校修订了《中山大学科研项目劳务费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第9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2025年3月23日
项目经费管理 |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科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科研〔2019〕34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完善学校科研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研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山大学科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经中山大学2019年第13次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2019年8月28日
规章制度 |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财务〔2024〕7 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中山大学决算管理办》经 2024 年第 29 次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2024年12月24日
规章制度 |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财务〔2023〕8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中山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已经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2023年第42次)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2023年12月28日
项目经费管理 |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科研〔2022〕59 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中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已经 2022 年第 29 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2022 年 11 月 25 日
项目经费管理 |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科研〔2026〕4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效益、规范经费管理,学校修订了《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经2026年第4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2026年1月21日
项目管理 | 中山大学参与校外民口理工医科横向科研委托项目投标、报价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流程 投标负责人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准备投标材料,根据办理步骤选择填写对应步骤的《投标项目CA证书使用及文件办理申请》即附件1-1(投标报名、购买标书阶段)/附件1-2(投标报价文件递交阶段)。在申请表中填写需加盖学校印章的投标材料清单,以及在所需学校资信材料处打√,填写完成后投标负责人亲笔签名确认,所在学院审核材料后加盖学院公章。 经办人提交招标公告或邀标函等招标证明文件(一份)、《投标项目CA证书使用及文件办理申请》(一份)至科研院横向处留底。 经办人在横向处《投标项目登记表》登记。为保证唯一性应首先查阅之前是否已登记投标过相同的招标项目。 二、联合投标 1.与校外单位
专利管理 | 中山大学专利申请及备案流程(2021年1月版)
一、专利申请阶段(一)科研人员通过学校主页“统一门户”-“科研协同创新管理系统”-“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申报”-“专利申报”进入“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备注:科研协同创新管理系统如有科研秘书或其他管理员身份的老师,均切换至科研人员角色。(二)在“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点击“专利申报”,完善专利信息,上传相应附件,点击提交发送院系审核。(三)院系科研秘书在“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点击提交。(四)科研院在“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科研人员修改,通过则返回科研人员,系统提示进入上传盖章合同。(五)科研人员携带专利负责人签字的委托代理合同等材料前往科研院横向处办理盖章,合
